通过伪造截图退税属于违法行为-天天速递

2023-05-09 11:14:10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本报记者 林建荣 通讯员 李洵 赵菁羚 刘秋君


(相关资料图)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不少人在各大社交网络平台晒出自己的退税“红包”,具体办理方法和流程等也成为近期的网络热点话题。但记者发现,一些投机取巧分子在部分平台分享所谓的“退税秘笈”,更有甚者,伪造证明材料,企图骗取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实申报,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纳税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时,应按照官方指引进行,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秘笈”。

典型案例:骗取退税难遁形

罗某是某证券公司的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提交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罗某提交的国家医保平台截图像素较低,特别是金额部分,字体与其他字体相比有细微差异。由此,审核人员对资料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将其转交给风险管理部门核实。

风险管理部门税务人员对罗某当年的退税申请记录及申请材料逐一检查,发现该纳税人在第一次提交退税申请时,已申请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伪造截图,获取了退税。罗某尚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后又修改当年度的申报表,再次提交更大金额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同时附上伪造截图,最终被审核人员发现。通过追溯罗某往期的申报记录,风险管理部门发现,其骗取个人所得税退税并非初犯。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中,罗某提交的国家医保平台截图、某某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均存在人为编辑痕迹,属于伪造材料。

预防风险:政策规定早知晓

纳税人未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不仅如此,其违法违规行为,还可能影响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三条,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交年度汇算申报后,在税务机关终审前,都可以作废申报。但是,如果税务机关已经审核通过,并已经提交国库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将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选择办理更正前次申报表。

在确定罗某存在上述不实申报的事项后,税务人员立即与其进行约谈沟通,罗某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轻信了网上的“退税攻略”,伪造图片资料。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罗某积极配合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

办税提醒:据实申报很重要

自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不断推出各类优惠政策和便利办税举措,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但是,部分网络博主、公众号瞄准了纳税人急于获取退税、乐于获取退税的心理,诱导纳税人弄虚作假骗取退税。例如,一些博主吹嘘,对于父母未满60岁的,可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填进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有一些博主宣传,只要买了保险就可以申报为商业健康保险等。随着涉税信息多部门协同共享机制的逐渐完善,这些操作将被税务部门及时发现、及时阻断。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请留意官方公布的各类通知和消息,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数据,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惑,最好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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